我國船用燃料油國家標準GB/T17411是按照國際標準ISO8217執行的,沒有強制性的企業及行業標準。根據我國國家推薦標準規定,船用燃料油分為兩類產品,一是餾分型船用燃料,二是殘渣型船用燃料。
餾分型燃料包括DMX(相當-10#輕柴油)、DMA(相當0#輕柴油)、DMB(相當5#輕柴油)、DMC(相當10#重柴油或20#重柴油),主要在高速柴油機及中速柴油機中使用,主要是為短距離航行的中小型船舶提供動力,例如在長江、運河航行的運沙土船、漁船、干散貨船等等,或用于船舶的輔機發電使用等。
餾分型燃料油的稱謂上還有MGO和MDO等不同的說法,都是柴油餾分,粘度不同,MGO(MarineGasOil)是輕柴油,適用于高速柴油機使用。MDO(MarineDieselOil)是重柴油,適用于中速柴油機。
殘渣型燃料包括船用殘渣燃料油RMD15(或稱為120#)、RME25(或稱為180#)、RMG35(或稱為380#)。主要用于低速柴油機,或者與餾分型燃料混合后用于低速柴油機。船用燃料油根據50℃時運動粘度的差異,通常分為180CST、380CST、500CST等,主要用在國際運輸船舶,以及在沿海、沿江運輸的較大船型上,發動機馬力大的要求的粘度高,最高可達到700CST。目前180CST、380CST是市場上的主流品種。
1980年,ISO設立了ISO/TC28/SC4/WG6(石油關系技術委員會/分類、標準分技術委員會/船用燃料油的分類、規程標準工作小組),在1979年,英國標準協會擬定了船用燃料油規格標準的草案,ISO以此參考對船用燃料油的標準進行了探討。ISO于1982年舉辦的第五次工作會議上,將船用燃料油標準的原案,提交技術標準委員會報批,在1987年形成了ISO8217標準稿。此標準針對當時船用燃料油的劣質趨向,對相關指標提出了標準化的規定,同時對未來的油品指標特性做出了限制[8]。
國際船用燃料油規格標準(初版)與1987年制定,1996年經過修訂,頒布第二版,為ISO8217-1996。由于燃料油的粘度并不是唯一可靠的質量指標,所以在ISO8217-1996標準中,對船用燃料油的質量特性評價包括了粘度、密度、灰分、傾點、殘炭、硫含量、釩含量等多項參數。ISO8217系列發布之后,有效的控制了船用燃料油品質的劣質化情況。標準經過不斷修訂于2005年11月頒布了ISO8217-2005,見表2-1和2-2,這是ISO船用燃料油標準第三版,替代ISO8217-19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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